第四十三章【无他,惟手熟尔】-《在诸天成为救世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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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惜这一次,黑面具选错对手了。他太轻敌没有任何防备,看到戴蒙开枪时想躲已来不及了。他的面具不防弹,和蝙蝠侠的面具比差远了。

    戴蒙的枪法为什么准?无他,惟手熟尔。

    屋子里有六个小弟,黑面具的身旁两个,戴蒙身后四个。带戴蒙来的四人搜过他的身,坚信他没有任何武器,现在戴蒙忽然开枪,他们全惊呆了。

    他们只愣了不到两秒就纷纷掏枪,对戴蒙来说依然太慢。

    距离这么近戴蒙根本不需要瞄准,把手枪从自己左腋下伸出,不看人噗噗两枪放倒两人。

    他转过身,见身体强壮的罗伯特中枪后没死,毫不留情的朝他脑袋补了一枪。

    他上前一步抓住了扇风耳的右臂往上一拉,后者开枪打到了天花板。他则用枪对准扇风耳的下巴射击,子弹爆头从上面穿出。

    剩下的黑人开了两枪,戴蒙侧身翻滚一周闪开。他双手握枪姿势不乱,两枪打黑人的身体命中,半跪着又往其脑袋上补了一枪。

    戴蒙手枪里的八发子弹刚好打完,快速退下弹匣,左手锻造出了一个新弹匣换上。

    负责在屋外看门的小弟听到了枪声后推门而入,被戴蒙抓住持枪的手猛的拉进屋,一枪爆头,没了声息。

    戴蒙没有秀任何近身格斗技巧,只花了不到十秒钟就杀了八个人,包括黑面具这位有名的黑帮大佬,还没有闹出很大动静。

    手枪是他上个世界保存的型号,消音器是在哥谭买的。他的手段就算“夜魔”约翰-威克见了都要自愧不如,因为速度没他这么快,身体素质差远了。

    “这么弱的家伙能当上老大,手下的人是有多废物啊。”戴蒙自言自语着,走到了屋内办公桌的后面。

    他不急着离开,因为发现这间屋里有个保险柜。他被威胁了还差点被杀掉,拿点东西做为精神损失费,很合理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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